【通知公告】关于我院评选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7-11-07      浏览次数:131

  为进一步加强优良学风建设和和谐校园建设,树立身边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集体的榜样,根据《上海电力学院优良学风班、优良学风先进个人评选办法》文件精神和学生处工作安排,现开展我院2016―2017学年第二学期优良学风班、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。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办法
详见附件1:永乐高ylg88888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先进个人评选办法
二、评选程序
1.优良学风班:有意向参评的班级于11月10号之前向辅导员递交《永乐高ylg88888优良学风班级申报信息登记表》和《上海电力学院 ‘优良学风班’申请表》,交电子版,文件命名格式为“永乐高ylg88888优良学风班级申报信息登记表(2015251班)”和“上海电力学院 ‘优良学风班’申请表(2015251班)”。学院将根据申报班级举行答辩(占总成绩30%),结合综合成绩排名(占总成绩70%)后进行讨论和公示,并将信息提交至学生处,最终由学生处确定最后名单。
2.优良学风先进个人:个人于11月10号之前将《上海电力学院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申报表》和《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申请信息汇总表》,即附件4、5,文件命名格式附上班级+姓名,如:《上海电力学院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申报-2015251XXX》。交电子版,一起发至辅导员处,学院进行初审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后提交至学生处,最终由学生处确定评选结果。
                  

永乐高ylg88888

2017年11月7日


点击下载 附件1:永乐高ylg88888优良学风班、优良学风先进个人评选办法.doc(29KB)
点击下载 附件3:永乐高ylg88888优良学风班级申报信息登记表.xls(25KB)
点击下载 附件5:20171110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申请信息汇总表.xls(22.5KB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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